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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三年实施计划出台
2009/8/10 9:49:17    http://www.wjfcw.com

  本报讯(记者 王芬兰)开展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省下达苏州的目标任务是“一年一个样、三年像个样”。为实现这一目标,近日,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的《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三年实施计划》(以下称《三年实施计划》)出台,计划三年跨出三大步,重点在“六个一体化”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并构建一套完善的推进机制。

  由市发改委牵头,十多个相关部门参与制定的《三年实施计划》,强调了以人为本的改革基本原则,明确出发点是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让农民更好地共享发展成果。

  市委农办主任顾杰说,城乡一体化不是要让城市和农村在形态上完全一个样,而是要在制度层面上创新、形成城乡共享的体制机制,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樊篱”。因此,苏州的改革试点工作要率先在城乡发展规划、资源配置、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和社会管理等“六个一体化”方面取得新突破。《三年实施计划》明确,只要有利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改革,有利于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推进的创新,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都鼓励支持、放手放开、先行先试。具体分成“三大步”,2009年为“重点突破年”、2010年为“整体推进年”、2011年为“全面提升年”。

  今年的主要目标是在完善农村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宅基地换商品房、承包地换社保工作、加快城乡户籍管理一体化等方面,制定专项政策意见,同时,着力推进23个先导区先行先试。

  明年要整体推进“三形态”、“三集中”和“三置换”。“三形态”指的是,地处工业和城镇规划区的行政村,加快融入城市化进程;工业基础较强、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加快就地城镇化步伐;地处农业规划区、保护区的行政村,推动一次产业与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三集中”即工业企业向规划区集中;农业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居住向新型社区集中,换房进城进镇,或就地集中居住。“三置换”是集体资产所有权、分配权置换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土地承包权、经营权通过征地置换基本社会保障,或入股置换股权;宅基地使用权可参照拆迁或预拆迁办法置换城镇住房,或进行货币化置换,或置换二三产业用房,或置换置业股份合作社股权。

  2011年,要着力建起较为完善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机制,全面提升“三形态”、“三集中”和“三置换”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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