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起到10月15日,市国土房产局、市开发办等6部门联手整治19类商品房销售中的违规行为,对二手房市场上的15类违规行为,也要进行查处。
市房地产市场整治专班将走访售楼部和中介门点,重点查处遭投诉的企业。这是我市历年整治房地产市场中,涉及内容最多、查处力度最大的一次。此次检查结果将上报建设部。
■商品房:查处19类违规行为
是否在售楼部公示"五证"。
是否在售楼部公示合同和认购书样本。
是否公示商品房价格表及执行时间。
销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是否公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是否发布不实价格信息和销售进度信息。
是否将合同附加条款送工商部门备案。
是否存在权力义务不对等的附加条款。
未将商品房合同在网上即时备案的行为。
是否存在以备案为由不给卖房人合同的行为。
是否存在变相融资、售后包租的行为。
是否存在合同违规更名的行为。
是否将不符合交付条件的商品房交付。
是否存在逾期交付不赔偿的行为。
是否存在交付时收取合同约定外费用的行为。
未按合同办理登记的行为。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和内部认购,收取定金、诚意金等销售行为。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发布预售广告的行为。
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和施工许可等环节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二手房:查处15类违规行为
是否在店内悬挂工商执照和税务证。
是否在店内悬挂备案证。
是否在店内悬挂二手房买卖合同和自律公约。
是否在店内悬挂收费标准。
是否在店内悬挂办事流程。
经纪人是否持证和挂牌上岗。
店内房源信息是否真实。
是否发布虚假信息。
是否有挪用、占用客户交易资金的行为。
是否有赚取差价的行为。
是否有超过合同委托价格挂牌出售的行为。
是否有超标收费行为。
是否有收费不开发票的行为。
是否进行了合同网上备案和资金监管。
是否有重大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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