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垃圾堆里捡了一份购房合同后,杨某用这份作废合同冒充房主“卖房”,多次带房屋中介和购买者到现场看房,就在杨某要白白得手80万房款时,被真房主及时发现。近日,杨某因涉嫌诈骗被公诉至通州法院。
2006年3月,杨某在通州区巴克公寓售楼处附近遛弯时,在垃圾堆里捡到了一份废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杨某把这份合同拿回家研究,认为可以利用合同骗钱。他假装买房来到该楼盘,看了合同上写明的12号楼中的其中一套,随后他对自己捡到的合同进行修改和打印,将买房人的名字改成自己,并伪造印章,使这份假合同变成一套像样的“真”合同。
2006年7月,杨某发现这套房子正在装修,于是拿着伪造的购房合同找到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称自己有一套200多平米的房屋,原价149万,由于急着用钱,80万元就可以出售,随后杨某还带着中介人员到正在装修的房屋看房。为了避免被拆穿,杨某还叮嘱中介人员“看看就走吧,不要说话以免打扰人家装修”。看房后,中介人员对房子很满意,双方签订了委托代理出售房屋协议。
随后的几个月中,中介人员又先后带了十几拨客户去看房。其间中介人员因为房价过低曾怀疑过杨某,于是问正在装修的工人,这家房主姓什么?巧合的是,该房真正的房主也姓杨。听到工人回答姓杨后,中介人员打消了怀疑。由于杨某开出的价很低,没过多久就有人向中介交了2万元的定金,要购买此房。但就在此时,真正的房主因为听装修工人说近日有多人来看房,警觉起来,一个电话打到房屋中介,杨某的阴谋才败露。根据中介公司的报案,公安机关将杨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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