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购房看“节能指标”
2009/2/24 10:07:28 http://www.wjfcw.com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10月1日实行,《条例》明确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将受到处罚。
购房合同须有“节能指标”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条例》颁布后,建筑保温材料供应商、太阳能企业和节能灯具制造等三类上市公司会从中受益。
商品房节能指标将写进购房合同、按供热设施和供热量收费、限制使用高耗能材料、违规开发商最高罚款50万元,这四点无疑是《条例》中的最大亮点。据建设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10月1日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此外,《条例》对新建的房屋建筑约束更是显而易见,《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温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保温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温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此之外,国家还鼓励发展集中供热,将逐步实行按照用热量收费制度。限制或禁止使用高耗能的技术、材料和设备,对于违规开发商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可再生能源利用有望推广
《条例》还明确有关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引导金融机构对可再生能源应用等项目提供支持。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出台并实施,无疑会迎来建筑节能领域的一个春天。”建设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为加快民用建筑节能进程,在该《条例》中,国家除给予资金支持、金融扶持和税收优惠外,对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也进行了鼓励和扶持,这些政策无疑将极大促进建筑节能的发展,在日益受到关注的绿色建筑领域掀起了强烈的政策风暴,预示着建筑领域的绿色革命终于到来了。
据介绍,在推广民用建筑节能方面,《条例》在政策扶持和经济激励措施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扶持。在资金支持方面,要求有关部门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节能项目的推广;金融扶持方面,则规定政府应当引导金融机构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等项目提供支持;还有就是税收优惠。明确民用建筑节能项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条例》第四条指出,国家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吴江二手房,租房,扫以上↑微信二维码关注
更多吴江楼市资讯,请扫以上↑微信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