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套路多!哪些要警惕?
2020/6/30 11:06:00 http://www.wjfcw.com
买房套路千千万,假房源的坑你踩过多少?伪造房源、美颜图片、价格虚报、谎报面积,未发售却挂在网上销售的房屋信息,过度“美颜”滤镜的房屋图片,一旦预约立即“已售出”的虚假房源,“熟人”中介口中名为底价实则高价的房屋……虚假房源的套路层出不穷。总有一个坑,让人防不胜防。
套路一:伪造房源 美颜图片用拍摄技巧过度美化房源
常见操作:把并未发售的房源挂在网上销售,以此吸引用户关注,是典型的弄虚作假。更多是将房源照片做拍摄角度的取巧选择或者照片过度美颜,导致房源照片被过度美化优化,这是隐形的弄虚作假。
案例:“这是我家的照片吗?”正在卖自己家紫晶悦城房子的王女士看到中介挂到网上的房源信息后,第一反应是这图片美颜过度了,自己家87平方米的房子不但生生被展示成了空间尺度非常敞亮的超大面积户型,还多了几张不是自家户型的卧室图片,明显装修更豪华,因此有些担心会误导了买房人。果不其然,接连两个上门看房的人看过户型后,都嘀咕了一句“网上图片看着客厅空间挺大的,实际并不宽敞呀?”“厨房的窗户咋就比图片上看着小很多?”因为预期很高,两个看房客户都没看上房子,大家都白白耽误了时间。
套路二:价格虚报拿莫须有的好房源做低价诱饵
常见操作:优质房源虽已售出,但不下架,以此继续吸引用户,一旦有人预约看房,马上告知该房已售出,并强行推销其他房源。还有中介将同一套房源在不同条目下重复显示,造成房源多而全的假象,导致用户反复询问同一房源而全不自知。
案例:“我想看看青园小区那套135万元的两居室,还有吗?”小张想买套小两室的现房装修装修做婚房。网上看了很多套房源最终锁定在一套售价135万元的房子上,结果打给中介电话一问才发现这房子早已经卖出去了。中介给的回复是还未来得及撤下房源,但是手上还有同小区很多同户型房源,只不过这价格就要高出个四五万了。小张又接连咨询了几家中介,发现网上挂的房价非常诱人的房子大多都已经卖了,随后中介就会给推荐其他房源。对此,小张很是无语,一次是无意,两次三次还是没来得及撤下房源吗?难道好房子就是被拿来当“诱饵”吸引人打电话咨询的吗?
套路三:注水的高性价比赠送的面积全给算入房本
常见操作:将露台、飘窗等赠送面积计入房本面积,通过谎报面积,以房子“性价比高”来欺骗用户。
案例:老张想给孩子买套学区房,最近在网上各种搜寻发现一套电业小区20多年房龄的两室房子,正好在43中片内。结果一约中介现场看房,感觉实际面积比网上说的82平方米小很多,再一深入了解才发现,原来中介在房本面积的73平方米上擅自加上了阳台赠送的面积约10平方米,在总房价不变的情况下,就变成了单价很超值的优质房源。中介以此套路来吸引更多的购房者看房,很容易给买卖双方都造成房源抢手的错觉。中介考虑的是如何想招数撬动买房人的实际看房欲望,因为只要有人看房,就有可能成交。但是虚标房源往往导致买房人各种奔波看房却一无所获,白白耽误了时间。
六成人群曾遭遇假房源
日前,一份《2020互联网“虚假房源”调查报告》显示,六成受访者都遇到过假房源,近八成虚假房源来自网络!在这份调查里,房屋价格不透明是受访者在看房时最常遇到的问题,占比也高达近六成。如此高的陷阱比例,那么这些假房源都来自哪里呢?
报告显示,近八成虚假房源来自网络。互联网房产信息平台、贴吧和论坛、二手交易网站正是虚假房源信息的重灾区,受访者在这三个渠道遭遇虚假房源的比例均超过了5成。其中,79.87%的受访者在互联网房产信息平台上碰到过虚假房源。二手交易网站和贴吧、论坛的比例则分别为63.69%、55.87%,实体中介的虚假房源信息位列第四,为32.65%。
真假参半的房源信息、不够透明的了解渠道、较高的交易风险等,极易让购房者们陷入层层套路,钱财遭遇损失。
假房源乱象为何屡禁不止?
假房源不仅在侵犯购房者的权益,卖房的业主也被坑得不轻。明明是真实出售,却由于有些房产中介的不法操作,变成了虚假房源,不但房子卖不出去,还被扣上“诈骗”的帽子。
那么,假房源乱象为何屡禁不止?
首先,面对低价的假房源,缺乏鉴别能力的购房者很难不动心,导致中介行业从业者为获取客源不免会趋向捷径;其次,即使经纪人没有恶意发布假房源诱客的动机,但一套可交易的房子在抵押情况、产权情况、业主心理价格,乃至学区信息等,都可能是动态变化的,有时经纪人问得不清晰、跟进不及时,都可能导致用户接收到的房源信息不准确,在严格意义上,这类房子也不属于真房源。
业内人士表示,要做到真房源是一个系统工程。从技术保障到服务理念,再到规则宣导、奖惩机制等平台机制,都需要庞大的资源支撑,普通的房产经纪服务平台想要凭一己之力,真的很难做到。
从政府层面看,假房源问题早已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2019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要求已备案的房产经纪机构和已开业报告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对外发布房源信息时,应包含房源位置、用途、面积、图片、价格等内容。同一机构的同一房源在同一网络信息平台仅可发布一次,在不同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一致,已成交或撤销委托的房源信息应在5个工作日内从各种渠道上撤销。
业内认为,伴随政府从顶层设计上逐步规范中介行业,以及行业市场集中度的不断增加,大型品牌中介连锁的出现,虚假房源问题有望从源头得到最终解决,还原一个真实规范的二手房市场。
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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