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月底起网上学交法驾照可销分 一个记分周期申请两次
2016/10/9 10:13:01 http://www.wjfcw.com
非现场查处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指的是被记分值为3分及3分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驾驶证处于暂扣、注销、吊销状态的不得申请;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已达9分或9分以上的不得申请。
申请网上学习并经考试达标后,可对一起非现场查处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处理后免于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只允许申请两次。 (杨知然)
今后,交通违法行为扣分可以通过学习考试消掉。日前,市交警部门发布公告,自10月31日起,我市机动车驾驶人在处理非现场处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时,可通过在网上学习,并在考试达标后免于记分。
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了《苏州市机动车驾驶人网上在线学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免于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办法》指出,持本市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对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苏e”号牌非营运小型客车在本市范围内发生的非现场查处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在接受处理时,可以先在网上(“苏州交警”微信公众号、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网站)申请在线学习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经考试达标后免于记分。
驾驶人在线学习的内容包括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交通事故处理、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等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知识以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考试题目由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并在学习过程中随机跳出,每次考试在30分钟内完成,90分及以上为达标,达标成绩15日内有效。未达标的或者达标成绩失效的,机动车驾驶人可重新学习考试,考试次数不限。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曾于7月底发布《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办法》正式发布,自今年10月31日起实施,试行期一年。
来源: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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