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鼓励江苏省各市推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货币化,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支持其在普通商品房市场自主选购住房。
江苏省住建厅副厅长彭向峰介绍,有的保障房小区位置偏远,有的市民符合经适房申购资格,但是感到各方面配套跟不上,因而迟迟不愿申购,这样的例子目前并不少见。此外,经适房的面积较小,自购商品房,面积也可以适度宽裕一些。特别是在房价下行之时,经适房和市场商品房的差价不太大,选择货币化补贴购买商品房比较划算。 因此,《意见》将货币化作为经适房保障方式的一种补充,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行。目前常州、苏州都在建设经适房的同时,增加了发放货币补贴的做法,保障对象可以自由选择。 《意见》还规定,用货币化补贴所购住房将进行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产籍登记,纳入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管理。江苏省住建厅相关人士表示,这意味着买来的商品房的性质将变为经适房,今后上市将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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